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-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-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-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-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-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-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泸县,史称江阳,建于汉武帝建元六年(公元前135年),1913年改名为泸县,1949年设川南行署,1950年建泸州市实行市县分治,自此泸县无县城,县级机关寄住泸州市小市。1960年隶属宜宾专区,1983年隶属泸州市,1996年区划调整后定福集镇为新县城。“川南鱼米之乡”泸县,面积1532平方公里,系泸州旅游北大门;与恐龙之乡、重庆动物园、福宝国家森林公园一衣带水。泸县,吸龙之灵气,吐龙之英华: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龙脑桥,堪与赵州桥和卢沟桥媲美;有“东方活龙”之称的中国泸州雨坛彩龙数度进京献艺,获多项大奖,饮誉海内外;有“川南第一大道”之誉的新县城–龙城,以其碧水、蓝天、花园城的典雅、靓丽、浪漫、抒情和中西合璧,倾倒中外游客;有“川南第一湖”美称的玉龙湖,劲舞旅游大县之彩练。泸县,步蟾之神韵,育蟾之精灵;有“川南明珠”芳名的玉蟾山,以其天造地设的生态自然和鬼斧神工的人文内涵,抚一城,望一塔,环三水,连诸桥;醉倒华夏政坛军界代代宿帅,神州墨客骚人批批鸿儒……泸县,交通四通八达,经高速公路直上成渝、隆纳线;旅游区宾馆、饭店、旅游产品一应俱全,旅行社,旅游车,接待体系完善。龙神蟾韵,山水桥城;大县、新城、热土–泸县拥抱你!